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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2021年度第149批次1号地块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1-06-18 国土局 5140
乐鱼手机入口管理委员会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留村办大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邢台市2021年度第149批次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留村办大村位于东至襄都路,南至邢汾北街,西至新建村地,北至东九家村地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大村土地0.3507公顷,(其中:耕地0.3404公顷、农村道路0.0103公顷)。无地上附着物,青苗0.3404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邢台市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第5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21.35万元/公顷。依据《乐鱼手机入口关于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暂行办法》(邢开管[2012]29号)规定,无农村村民住宅,无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为1.5万元/公顷。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区片价通知》(冀政[2008]13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20%,缴纳社保费8.5115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乐鱼手机入口管理委员会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留村街道办事处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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