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1日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会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办事指南 主题分类:社会保障 索引号:730240591/2012-01337
一、 失业保险概念
失业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为因失业而暂时失去工资收入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为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创造条件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二、参保范围和缴费费率
(一)参保范围:
乐鱼手机入口境内的城镇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依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缴费费率:
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缴费基数低于邢台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征缴;高于300%的,按300%征缴,企业不封顶。
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三、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如何理解“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是指失业前总的有效缴费年限满1年(已经换算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后失效的除外),而不只是失业前在最后一个服务单位的缴费年限满1年;即“满1年”的计算不限于一个服务单位。
(三)何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人员
1、终止劳动关系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四)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是否一定要领取
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选择领取的,就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领手续。
(五)过去已办过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但没有领取,缴费年限是否可以和以后再次就业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重新就业前已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重新就业后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不能合并计算;未办理过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重新就业前后的缴费年限才能合并计算。
(六)已办理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或未领完失业保险金,又重新就业怎么办
这种情况可办理结转手续,将未领取的失业保险期限结转,与下次失业时的享受期限合并计算,但合并计算后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四、哪些情形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 重新就业;
2、 应征服兵役的;
3、 移居境外的;
4、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五、失业保险待遇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二)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待遇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女失业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一次性发给本人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5倍的医疗补助金,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及治疗的,一次性发给本人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2倍的医疗补助金;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可以免费参加1次职业培训,1次职业指导3次职业介绍服务;
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死亡的,其亲属可领取相当于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丧葬补助金,根据供养人数不同,可领取相当于12——24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抚恤金;
失业人员因社会公益事业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提高1倍;因参与非法活动致死的,不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谋职业的,凭其营业执照,可以一次性全部领取本人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6、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6个月未就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可将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费用一次性发给个人用于求职补贴。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确定,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6倍。
1.“零就业家庭”的失业人员;
2.“4050”失业人员(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3.夫妻双方失业、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企业复转军人、单亲家庭、烈士直系亲属中的失业人员;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的申领
凡生源地系我区户籍,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当年年底未实现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均可到邢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两年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的河北籍生源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可在我区参加见习活动,并按规定享受见习期待遇。
六、失业保险业务办理程序
(一)参保程序
1、参保登记办理:用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乐鱼手机入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乐鱼手机入口管委会418室,电话:3636135)办理。
2、申报时间为每月的1-10日,申报时需报所有参保人员基本情况表的电子版,纸质版报增减人员。
(二)失业待遇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开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