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开发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6日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会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督 索引号:730240591/2015-04357
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乐鱼手机入口和省市区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严防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使用行为,严禁企业项目未经报批,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原料、产品,未经审批擅自扩大生产规模等。
(二)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以及其他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搭建乱、乱挖乱钻行为,尤其是油气管道占压问题。
(三)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非法开工建设,整改制度不健全、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严防脚手架坍塌、施工人员、物件坠落等事故。
(四)打击不符合消防安全制度和规程的违规行为,重点整治生产、经营、储存建筑场所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建筑消防设施、器材不按照规定配齐并维护保养到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堵塞不畅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落实,彩钢板等建筑材料防火等级不达标等行为。
- 打击特种设备无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不按规定持证上岗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的;非法制造、安装和改装锅炉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违法违规行为。
- 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拉网摸排,不留死角,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废旧厂房、民宅等重点部位。
- 打击非法经营的加油点、加气站,严禁无证营业、无证上岗违规操作,严查擅自超出许可范围的经营行为,擅自改建扩建油气设施,擅自扩大经营规模等行为。
三、时间步骤
从2015年7月15日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集中摸排阶段(7月15日-7月31日)。
乡镇办、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挂帅,精心研究分析部署本地区、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订实施方案,立即对本地区、本行业开展细致排查,不漏一厂,不漏一户、不漏一处,掌控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9月底)。
各牵头行业部门要组织足够的执法力量和专家对本行业领域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围剿和攻坚。严明责任,严格奖惩,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对于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检查而未检查,应督查而未督查的实行“事前追责”,对发生事故的要实行“倒查问责”。各级政府按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整合各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综合打击和集中整治。
(三)督导检查阶段(9月)。
在专项行动期间,区安委会要做好专项督导检查和综合督导检查,按照“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和专家,对乡镇办、各部门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情况,适时进行督导检查。
(四)巩固深化阶段(10月)。
乡镇政府和行业牵头部门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尤其是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要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管委会成立开发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乡镇办、各部门也要制定方案,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报管委会706),统一组织领导本地区、本行业专项行动。
(二)落实责任,严明纪律。乡镇政府和行业牵头部门要认真落实专项行动工作职责,主动加强沟通协调,研究落实有关工作。对于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抓好本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三)畅通信息,及时反馈。乡镇政府、行业部门要及时总结上报宣传发动、安排部署、严格执法、活动成果、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各类信息和情况。自7月15日开始,每周报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管委会和安委会;11月10日前报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和行动中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复查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