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财政局经开发区分局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6日 发布机构:财政分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题分类:财政 索引号:xtkfqczj/2025-02459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的通知》(财税〔2015〕30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46号)等规定,邢台市财政局经开发分局对政策发生变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在目录清单中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实行动态管理。
邢台市财政局经开发区分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