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应急管理局经开区分局部门职责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9日 发布机构:邢台市应急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索引号:yjglj/2025-00005
1.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防汛抗旱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相关工作制度,推进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二)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
(三)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非煤矿山、石油(成品油管道除外)、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黑色金属及有色金属)、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四)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各有关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五)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牵头落实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各项工作要求,承担区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
(七)统一协调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衔接各方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八)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九)负责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承担宣传教育、信息发布、灾情上报、应急响应等有关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做好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促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及上级督办隐患的整改工作。
(十二)根据授权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三)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完成党工委(管委会)、邢台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共设六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协调科、安监科、应急指挥中心、宣传培训科、震害防御科。
3.办公地址:邢台市祥和大街与建业路交叉口南行100米路西
4.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6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工作时间为14:30-17:30)
5.联系方式:0319-3636566
6.机构负责人:马勇